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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FJ00214-0300-2016-00073   备注/文号:闽侨侨政函〔2016〕2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侨务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6-12-20 00:00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6年推进依法护侨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函

发布时间:2017-01-04 点击数:100 字号:T | T

省政府法制办: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请报送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通知》(闽政办〔2016118号)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送如下:

一、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情况

2016年,我办在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促进侨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

1、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主动公开各项政府信息;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答复当事人。

2、加快推行电子政务。不断完善“福建侨网”内容,开设为侨服务栏目,提供归侨侨眷身份认定、三侨子女证明、华侨捐赠表彰等事项政策咨询,搭建与侨胞间的沟通平台。扩大政府系统网上办公的范围,通过办机关局域网和全省政务网,实现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以及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

3、认真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做好侨务信访工作。认真执行《福建省侨办信访工作规定》和《福建省侨办信访突发事件处理办法》,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 “属地管理和有权机关处理”原则,将信访件转送地方政府和信访机构以及有权处理机关处理;认真查办、督办国侨办、省政府和驻外使领馆转来信访案件;2016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14件(次),信访件办结率100%。其中:征地拆迁58件,社保工资待遇33件,生活困难7件,涉法涉诉经济纠纷19件,侨房落实政策18件,出入境16件,举报3件,其他60件。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答复网上咨询10件。

5、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积极为侨服务,履行行政监督职能,督促各级侨办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确认、归侨侨眷身份确认等工作。创新工作理念,利用地缘、亲缘优势,认真落实好华侨捐赠项目,积极为侨胞实现爱心牵线搭桥。2016年,以省政府名义表彰56人,扩大华侨捐赠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6、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办理省人大建议和省政协提案。按照国侨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攻坚的工作部署,结合2016年省政协重点提案《关于进一步改善侨界民生的建议》办理要求,与省侨联联合研究部署侨务扶贫相关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入户调查,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对接、核实,摸清侨界困难群体情况:建档立卡纳入低保救济和精准扶贫的归侨934人;低收入归侨家庭2215户;残障归侨796人;侨界失依儿童137人。7月随省政协提案调研组赴福州、莆田、漳州等市开展侨界困难群体工作调研,实地了解贫困归侨的生活状况,听取各地侨务扶贫工作情况,形成《进一步改善侨界民生的建议重点提案督办调研报告》。经与财政、民政、人社、教育、侨联等部门会商,向省政府提出改善侨界民生的建议意见。

7、开展侨法宣传。目前全省设立了64个“侨法宣传角”。每个宣传角补助1万元。依托“侨法宣传角”,开展讲座、培训、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推动侨法宣传的深入开展。各设区市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侨法宣传活动,发放侨法宣传资料数千份,营造了爱侨、护侨的和谐环境。

8、积极开展《福建省华侨国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的起草、论证、调研等工作。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问卷调查及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侨胞、专家以及社会各界意见。《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1691起施行。条例对华侨在我省身份证明、政治、人身、财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就学、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权益保护作出了具体的规定,《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出台后,我办积极部署开展全省范围内的普法宣传工作,利用多媒介多层次宣传《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做好华侨权益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推动地方建立华侨权益保障协调工作机制。

9、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做好四部涉侨地方性法规的评估清理工作,认真研究高校评估清理意见,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评估清理意见,提出修订建议。

10、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通过制定配套文件规范华侨来闽定居工作,申请条件和流程和时限公开、透明、明确。2016上半年,全省共受理华侨来闽定居申请3421件,办结3420件。其中,签发《华侨来闽定居证》1143件,确认非华侨身份2277件。

二、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侨务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加强《福建省华侨国内权益保护条例》的宣传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为维护华侨国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政策保障。着力在规范侨捐管理上实现新进展,及时了解捐赠信息,积极引导捐赠,做好捐赠项目的对接工作,推动华侨捐赠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强侨务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重点信访案件,维护侨胞合法权益;开展网上信访和网上办理政策咨询,促进侨界和谐发展。按照“四位一体”总体架构,推进为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各地侨办借助各种资源优势,落实为侨公共服务责任,建立便捷高效的为侨服务工作平台、网络和机制,不断提升为侨服务能力和水平。

福建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2016年12月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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