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燕云,福州长乐人,笔名焉芸、若初,自号闲云阁主人,福建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福州市美术家协会会员、绿榕画院画师。作品多次参加省市级书画展。

《春意闹》

《汀渚秋声》

《嫣然花语》
从法院的审判台到宣纸上的花鸟世界,于我而言,这并非一场突兀的转身,而是热爱与坚守的自然奔赴。法律专业的严谨思辨是我安身立命的根基,没骨工笔花鸟的清逸雅致则是我安放心灵的港湾,二者看似迥异,却在岁月的沉淀中相融共生,让我在本职工作与业余爱好的平衡中,寻得属于自己的精神寄托,也让笔墨成为我对话自然、表达内心的独特语言。
我自幼便对绘画有着天然的亲近感。童年的记忆里,总少不了在宣纸上信手涂鸦的时光。那些线条与色彩,是我与世界对话的最初方式,也是我安放内心情绪的隐秘角落。然而,成长的轨迹却将我引向了另一条道路——法律。工作中,我每天面对的是严谨的法条、缜密的逻辑和沉甸甸的责任。法律的世界,要求我必须冷静、客观、克制,每一个判断都必须有坚实的依据,每一次落笔都关乎公平与正义。这种高度理性的职业环境,曾一度让我以为,那个热爱绘画的自己,只能深藏心底。但艺术的种子一旦埋下,便不会轻易枯萎。在繁重的工作之余,我总会挤出时间,拾起画笔。起初,只是简单地临摹,是一种放松和调剂。但渐渐地,我发现,绘画于我而言,早已超越了兴趣的范畴,成了我在理性世界之外,寻找自我、表达自我的重要出口。法律教会我如何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坚守原则,而绘画,则教会我如何在喧嚣的尘世中保持柔软。

对语春芳(组画)

对语春芳(组画)
真正系统地学习没骨工笔花鸟,是在工作多年之后。没骨画,顾名思义,是不用墨线勾勒轮廓,直接以色彩晕染成形的画法。它对画家的功力要求极高,既需要扎实的造型能力,又需要对色彩和水的精准把控。初学时,我也曾感到迷茫和挫败。那些看似随意的晕染,实则蕴含着千锤百炼的法度;那些灵动的花鸟,背后是对自然万物细致入微的观察。初期我大量临摹古人的作品,从恽寿平的清逸淡雅,到任伯年的灵动洒脱,每一笔都反复揣摩。同时,我也更加用心地观察自然。春日的玉兰、夏日的芙蓉、秋日的残荷、冬日的寒梅,都成了我笔下的常客。我发现,法律与绘画,在本质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法律是社会运行的法度,而绘画,则是笔墨色彩的法度。在法律的世界里,我追求的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在绘画的世界里,我追求的则是形与神、法与意的和谐。在作品《青玉案》系列中,我将玉兰与青花瓷组合,精心设计构图与布局,让画面既有对称的稳定感,又不失灵动的变化,瓷瓶纹饰与玉兰形态相互呼应,形成和谐的视觉节奏,这份对秩序与和谐的追求,正是法律职业赋予我的思维方式。而艺术创作带来的平和与从容,也让我在工作中更有耐心与定力,面对复杂的案件,总能以平和的心态抽丝剥茧,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得平衡。
随着创作的深入,我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绘画于我,是一种修行,更是一种对话。它让我有机会与古人对话,与自然对话,也与内心深处的自己对话。在《对语春芳》系列中,我将目光投向了牡丹与蝴蝶。牡丹是国色天香的象征,蝴蝶则是自由与美好的化身。我用浓淡相宜的粉色晕染出牡丹的雍容华贵,用细腻的笔触勾勒出蝴蝶翅膀上的斑斓纹理。在这幅作品中,我没有刻意追求宏大的叙事,而是专注于一花一蝶之间的互动。蝴蝶停驻在花瓣上,仿佛在与花朵低语,这是一种生命与生命之间的温柔对话。这种对话,也让我反思自己的工作。在法院,我面对的不仅仅是冰冷的法条,更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我需要做的,就是用法律的温度,去倾听他们的故事,去化解他们的矛盾。《倚窗·玉见》系列,则是我对生活场景的捕捉。我将玉兰花置于中式窗棂之前,两只红嘴鹦鹉栖息在枝头,一静一动,相映成趣。窗棂的几何线条,与玉兰花的柔美曲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而鹦鹉的灵动,则为整个画面注入了生机。这幅作品,是我对“窗内”与“窗外”世界的思考。窗内,是我熟悉的工作与生活;窗外,则是我向往的自然与自由。而绘画,正是连接这两个世界的桥梁。

青玉案(组画)

青玉案(组画)
如今,我依然在法院工作,也依然在绘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这两条道路,早已不再是彼此的羁绊,而是相互滋养、相互成就。法律的严谨,让我的绘画多了一份理性的秩序感;而绘画的自由,则让我的工作多了一份人文的温度。在《嫣然花语》《春意闹》《汀渚秋声》等作品中,我尝试用更丰富的色彩和更自由的构图,去表达对自然和生命的热爱。《嫣然花语》以九幅小品组成,每一幅都描绘了不同的花卉,配以题诗,如同一首首流动的视觉诗篇;《春意闹》则以满幅的繁花和飞舞的蝴蝶,展现了春天的勃勃生机;而《汀渚秋声》则以残荷与水鸟,描绘了秋日的萧瑟与宁静。这些作品,是我对自然的礼赞,也是自己对生命的感悟。
未来,我依然会在法律与绘画之间,继续我的修行。我相信,只要心中有热爱,笔下有温度,无论身处何方,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天地。而那些在宣纸上绽放的花鸟,也将永远是我生命中最温柔、最坚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