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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侨华人在中国境内投资创业有关规定(一)

日期:2026-08-14 15:56 来源:《福建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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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国政府着力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华侨华人是来华投资的重要主体,可以依法通过多种形式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在华投资的各项合法权益。本期主要介绍投资形式有关规定。

  外籍华人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适用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华侨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参照适用外商投资法律法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投资形式主要包括: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其他类似权益;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及其活动准则,适用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

  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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